第36节
第(7/8)节
皆是天道所托。若不能秉公办事,伤天害理,难免有自伤之患。
人命如天。代天执杀者若失纪纲,或徇私枉法,量刑不当,法不治罪,罚不及恶;或轻信诬告,冤屈好人;或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或官官相护,执法犯法;或趋邪压正,草菅人命,枉杀无辜……等等。皆是丧失天德,欺天逆道,歪曲天理,知法犯法,其罪更大,必受其殃。
治身之道与治国之理相同。天理在人心。心为一身之主,故修道先修心。心具厚德,与天德共融,必得天地之助。心正则身正,心身正则合天道,身中之国可与天地共长久。若心不正,终日乱动,动摇为君的无为之位,丧失主宰的尊严,必被身中六贼所欺,乃至簒位理政,魔军猖狂杀戮(),体内必无宁日,终至性伤命亡。故圣祖托天道以警告之,可不慎乎?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是说对待恶人,当立道德以教化,以天理恪除其恶心,使其化恶为善,根除顽恶之性,这才是治本之法。若只用刑杀,不教化其心,其死既不畏,又有何法再加乎?故治国之道,罚之以刑,不如教之以理;杀之其身,不如化之其心,使愚顽之徒转昧为明,知天理昭昭,良心不可逆违。
明君御世,以大道立民法,以道德除民心之私。立民法是为了使民的行为有所遵循,施道德却可以化民之顽心,德法并举,德治与法治并重。以道德化人心,民心正而自不为邪。是以国泰民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虽有其刑法而无用。
至后世逐渐道衰德薄,教化不明,引导失偏,以致民心日私,世风日下,人心蒙昧,逞胜好强,争名夺利,胡作非为,行凶作恶,祸国殃民,以至于变成“不畏死”的亡命徒,此乃恶之至也。恶既至,仅以刑罚处死灭身,则愈杀为恶者愈多。何也?盖因只治其身,不治其心之过也。
太上在本章中悲悯世人之无知,深为在上者详尽治世之理,使其懂得只依法治一端,终不能根治。惟有以德治国,才符合天道规律。太上在本章中深虑后世治国者不以德为本,而只用法治,以杀畏民。以法治世,乃是现今天下维护社会秩序的不得已之治,亦是当今道衰德薄的权宜之计,绝不是治世之本。张舜徽在《老子疏证》中说:“代大匠斫木,乃喻君行臣职也。道论之精,主于君无为而臣有为。君行臣职,乃主术之所忌,故老子又以伤手为戒。”
人君若不能以道治天下,而以刑戮代天之威,犹如拙工代大匠砍木,如果把握不好,没有不伤及手脚的。太上以此借喻天天里,天道赋人君治理天下的重任,其根本在于以道德教化人民。若人君自身不以道德自律,徇私枉情,越权乱杀,所得到的结果,必然是自伤其身。
此章通篇宗旨,在于教化世人要以德为本,不可主次颠倒,不可舍本逐末。无论治国治家治身,皆同此理,不可断章取义。
贵生章第七十五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此三句是说,人民之所以饿肚子,饥寒交迫,是因为官府的苛捐杂税太多,才使百姓穷困潦倒,民不聊生。
上古圣君治天下,以百姓之心为心,以强国富民为心,处处为百姓着想,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百姓耕田而食,凿井而饮,造屋而居,丰衣足食,安居乐业,悠然自在。圣君明王治天下,国昌民富,人民道德高尚,生活幸福。百姓纳粮供养于上,在上官宦食税于民,各安其常,上无匮乏,下有余粮,国泰民安。后世为君者,渐渐远离道德,恣耳目之欲,贪荣华之享,奢侈不节。只求君王享受,宫廷豪华,挥霍无度,横征暴敛,搜刮民脂。只知挥霍之用,不耻食税之多,不恤人民困苦。故民之饥寒,皆是在为君者之过也。故曰“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
当今之世,俭德已失,以奢侈豪华为荣,人们的物欲极度膨胀。于是便滋生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搜刮民财,金钱至上等等不良之风,丧失了本性中固有的廉洁美德。
“廉”字有二义,物价便宜曰“廉价”;心不贪求,非义不取曰“廉洁”。廉为崇俭之本,俭可以
第(7/8)节
推荐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