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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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个玩笑,“我打算以后当上传奇,就把这变成老子的地盘儿,搞烂了不好看。”
“什么不切实际的破烂玩笑?你就算当上传奇也买不起这儿。传奇还不是个打工仔,顶多叫跑腿之王,在上流人眼里,还不是条狗。”
e嗤笑,“凭你这脸和身段儿,你还不如去找个有钱的上流老头或者上流富婆,咱俩合谋搞死他继承遗产,钱一人一半,这地方买下来咱们住上下楼。
何必继续在这当雇佣兵脑袋别裤腰带儿上生里来死里去的。”
当然是不可能的,大多数街狗和野狗之所以当刀口舔血的雇佣兵,除了想要优越的生活,就是想大发横财,想扬名立万。
想吃饱饭又不愿意去给有钱佬搞,唯一那点尊严还不如去当条自由狗用子弹和刀刃亲吻那些犯事儿上流人的脑袋来的畅快,虽然有时伤痕累累得狼狈,过了今天没明天,倒也潇洒。
干完一票大的浑身是血再去喝梯子酒——就是随便找条街,挨个儿从街头的酒吧喝到街尾的酒馆。
喝完酒完全可以去包几个流莺,反正中间人手底下的马仔雇佣兵多的是,零七八碎的杂活儿脏活儿有的是人抢着做,大家交替着换班,嫖到失联也没人管。
雇佣兵和流莺,其实都差不多,谁也不看不起谁,底层狗互相帮助扶持着在这座城市活下去,还赢点儿虚假的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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