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每个人对……爱的詮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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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很生气,也不管身旁是否坐着她心爱的男人,也管不了范思哲是不是会被吓到,她现在的情绪、表情与态度是如何?现在根本管不了这么多。
不过还好,他们选了一个不是很显眼的位置坐,并且现在是下午茶时段,人明显少了很多,小猫没有两三隻。
李良德停了一下,拿起桌上的玻璃杯,喝了口水后,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才道:「曾经有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因为父亲是台商,为了工作的关係,不得不出国去工作,她母亲因为不放心,老公独自去国外工作,因为害怕,以后有可以会带个小三,包更多的二奶、三奶回来破坏家庭,所以才把她送到外婆家,让她去那里过暑假,她母亲就这样坚持,跟着老公一起出国去了。」李良德停顿了一下。
又接着说:「结果少女在外婆家,遇见了一个大她七岁的年轻人,俩人乾柴烈火,一见钟情,暑假结束后,少女只好回去学校上课,后来才发现,怎么怀了孕,又发现,她自己好像被那个大她七岁的年轻人,骗了感情,还不小心,失了身,非常的后悔,可是当时她已经怀孕五个月了,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最后走投无路,又不敢让父母和外公、外婆知道,于是只好拜託,一直以来很照顾她的邻居哥哥,帮她出主意,那个人陪她去医院生產,然后陪她抱着刚出生的女婴,想要找那个年轻人,但阴错阳差,却没找着,就把女婴交给女婴的阿嬤养,当时那个年轻人正好不在家,不过,当他们要走的时候,却在路上被年轻人不小心撞个正着,那个年轻人,看到少女正被那个邻居哥哥拥抱着,那个年轻人当时,看到这个情形的时候,一气之下,就转头走了,根本就没有留下来,或是,问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之后,那个年轻人,一回到家的时候,却看到有个女婴突然在家中,经母亲的转述,才知道女婴是少女抱来给他的,年轻人一想到少女,刚才被另一个男人拥在怀里的那一幕,气得就想要把小女婴带走,然后,送去给别人养,因为他已经气到,根本不认为,他有可能是女婴的亲生父亲了。所以,才会有你阿嬤告诉你的这件事情,当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一切都是因为误会造成的。」李良德认真的看着李喜欢的眼睛,他的眼睛微红,心酸又心痛。
「小欢,我是个不合格的父亲,我甚至不配成为你的父亲,这些我都知道!我真的对不起你,我知道,我现在就算再多的解释,也都是多馀,我后悔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你;更后悔没有善待过你;也没有负过一点,身为父亲该尽的责任,甚至;不断的在你成长的过程中伤害你。我并不祈求你会原谅我,因为我知道,我对你的伤害很大,大到有可能,上帝都有可能,不肯原谅我,那也不一定!」李良德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口水。
然后,接着再继续说:「我知道这些事情,也有可能会造成,让你这一生,都会怀着对我的恨意,一直活下去,可是,有一件事,我现在必须告诉你,你的母亲,并不是故意要拋弃你的,她当时年轻无知,只有十四岁而已,生下你的时候,也才只有十五岁的年纪,因为害怕,所以根本无法正确判断事情,她曾经想要偷偷回去看你,可是你也知道,我们以前搬过家,不过,正确来说,应该是说,你和阿嬤曾经搬家过。」因为李良德只要看见李喜欢,就会想到他被自己心爱的女人,背叛的事情,所以,自从那时候开始,就从来也没有和他们一起住过了。
阿嬤会带着李喜欢搬家,也是因为当时的邻居间言间语太多,她儿子没结婚,却多了一个女儿,回来让老母亲养,乡下人总是时间比较多,就容易有一些不好听的话,传到当事人的耳里。
「所以,她才会与你失去了连络,她这么多年来,其实一直都很自责,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误,也真心的在上帝面前悔改了,希望能早日,找回她的女儿,所以,你并不是父母故意拋弃的小孩,是因为误会,造成了我们分离。虽然我们都不是好的父母;也不知道如何作人的父母;更没有尽到身为父母的责任,但是我求求你,去看看她好吗?」李良德述说到这里,已经不自觉的流下了男儿泪,双眼明显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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