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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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帮忙去城西寻了个专给人看杨梅疮之类恶病的郎中去问了问。
那年岁颇大的郎中一见这东西就惊了,仔细将那块烂病灶端详了半天才给出了这么个回答。
“段爷,您猜的没错,马凤凰的身子上却是没得脏病,她身上那东西叫死人疮,乃是一般杨梅疮病人往别人身上带的,因为病没发开来,所以这死人疮就只长了这么大,所以该是旁人染给马凤凰的,而且这日子就不超过七日。”
这话似乎将杀死马凤凰那个凶手的特征又放大了一点,但结合那举子的话却还是令三人这查案进度有些难以突破。
偏偏就在这晌午,三人正在这饭馆继续讨论案情,继续吃饭时,在这酒楼里却发生了这么一幕。
因为就在小二端着盘下酒用的炸油渣过去时,一个用过酒菜,油光满面要下去的客人却是和那小二撞了个正着。
油渣翻了,溅了两人一身。
那客人顿时急眼了,拽住着小二的领子就大喊了一句话。
这句话看似不经意。
但在听到的那一刻,从昨晚开始就一直被困在一个连环局中的富察尔济和段鸮都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马凤凰身上单独出现的那一处杨梅疮。
和举子关于第四个‘嫌疑人’的目击证词仿佛在这一刻都交融在了一起,以至于他们和马自修一说,那捕快也是惊了,赶紧追上去就一把抓住那客人和小二来了这么句。
“你们且赶紧将方才口中的话再说一遍!”
“啊?官差老爷,什么话?”
“就是方才你们俩吵的时候那句!再说一遍!”
“哦,我说,我说……就,客官,我,我身上都是……油渣味,你身上也都是油渣味,这……这天底下油渣味都一模一样,你怎么闻得出咱们俩身上到……底谁带着油渣味呢?谁又是真的沾上了油呢?”
——这一连串的谎言背后,真相竟然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这句话就是解释了真凶是谁呢?
卖货郎和画师究竟哪个才是嫌疑人a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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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中)
那个小二和客人之间的对话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这件事,或许还要说回到一开始,张梅初被害一案开始说起。
众所周知,那一次案子发生在中元节夜里。
所以关于红睡鞋女尸案的犯罪定性,从张吉老捕快最初亲自接手,到处州府官府其他衙役手中时,就将其定义成了一桩连环凶手案。
因为受害女死者身上的死前特征和被杀手法基本一致,后来段鸮亲手替四名死者验过尸之后,又都发现她们有着同样大小的一双脚。
红睡鞋,红指甲,女人,脚。
——这四个基本的犯罪要素,组成了这四起案子被害人的共同特征。
根据这个,处州府官府一直以来取证和查案的方向,都遵照着说,在这四起案子中同时具备作案动机的人去调查。
但其实,所有涉案人也或许都忽略了一个地方。
那就是,如果举子口中的提供的那句证词是有一部分是真的话。
那么也有一个可能,是建立在马凤凰被杀那夜的嫌疑人,本身不在中元节那夜三个嫌疑人之中的。
因为,第四个被害人马凤凰被杀。
很有可能并非和其他三起是同一个作案人,而是一起——模仿犯罪。
什么是模仿犯罪?
根据段鸮多年来遍读此类关于犯罪者心理学的书籍卷宗所留下的印象的话。
这个词最早见于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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